2022年10月1日实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拖拉机、履带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不得驶入高速公路。
10月9日晚,防城港公安交警查处一起摩托车闯禁行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据悉,这是广西立法禁止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后,防城港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事件经过
10月9日晚,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民警在上思收费站口进行常规稽查工作时,发现一台摩托车正从高速路上朝收费站出口驶来,执勤民警立即上前示意摩托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询问,摩托车驾驶员黄某驾驶摩托车从云南出发前往广东,行驶至合那高速上思段时,考虑到夜晚在高速公路驾驶摩托车的危险性,便想从上思收费站驶离高速,却碰巧在高速出口收费站处遇到了执勤民警检查。随后,民警查验了黄某的驾驶资格及其驾驶摩托车的相关证件。
在检查和询问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黄某对“摩托车禁止驶入广西境内高速公路”的规定并不知晓,于是耐心告知他,这项规定已于今年(202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摩托车不得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明确规定的;同时告知其驾驶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的危险性,并提醒今后驾车出行要提前了解目的地、途径地相关交通法规及出行政策,千万不能违规、冒险驾车上路。
最后,执勤民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对黄某驾驶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蜀黍提示
守法出行、文明交通。驾车出发前务必做好行程规划,提前了解目的地、途径地的相关交通法规及出行政策,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扰。
来源:防城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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